同学们,无论是就业、创业还是留学,即将离开校园的你,对自己的档案可得上心啊!档案里都有哪些材料?毕业后档案能在学校留存多久?毕业生档案学校如何转档?等等,关于档案,这些你应该知道。
1问:什么是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答: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是记录该生的主要学习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由学籍档案转换而来,通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签订就业协议,然后履行相关毕业程序的档案。毕业生毕业后,学校将档案转交毕业生就业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
2问:学生档案内有哪些材料
答:主要包括以下材料:
(1)中学档案材料:入团志愿书、高中学籍卡、高考报名登记表、高考体检表等;
(2)大学档案材料:入学登记表/学籍表、毕业生成绩单、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健康卡、实习评价表、在校期间奖惩材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助学贷款材料等。
(3)硕、博士档案材料:除了本科阶段及以前的档案材料外,我校硕、博士档案材料还包括研究生手册,手册内容包含研究生学籍登记表、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成绩单(原件)、中期考核表、学位论文选题报告登记表、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登记表、学位申请书、论文评阅书、学位评定书等。
3问:学生档案有什么作用
答:学生档案对于个人来说,无论是就业、升学、工作调动、办理户口、出国政审、职称评审、工资调整,还是入党(团)以及离退休手续的办理、各项证明的出具等等,都将以档案材料的审核为重要依据。
4问:毕业生填写转档地址要注意什么
答: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时,应询问清楚用人单位的性质:如果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它们是有人事管理权的,可以接收档案;而其它各类非公有制单位、民营机构一般是无人事管理权的,要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或其他公共服务机构来接收档案。
毕业生应在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的档案接收详细地址一栏填写详细地址+单位名称+具体接收部门,各学院(部)就按上面的地址上报招生就业处供其编制派遣方案,档案馆再根据派遣方案邮寄档案,当接收地址与单位不一致时,统一按接收地址寄出;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学生,档案将寄回生源地,寄回生源地学生需毕业生自行与生源地档案接收部门确认接收地址。往年有学生因地址填写错误导致档案无法寄出或档案丢失,影响自己就业报到、工资待遇、升学录取等。
5问:毕业生如何对待自己的档案
答:(1)高度重视,了解相关的档案知识。
(2)毕业时,将档案放在就业单位档案管理部门,或者方便自己利用的地方人才交流中心托管。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人才交流中心提供的服务:
(一)负责人事档案关系接受、调出相关手续;
(二)办理毕业生的转正定级;
(三)档案工资的晋级;
(四)职称晋升申报;
(五)办理落户手续;
(六)出具身份证明、落户证明、购房工龄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出国政审等;
(七)代收代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代办医疗保险手续等
具体与当时的政策为准。
6问:毕业生离校前如何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答: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前已经明确去向的(包括收到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收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调档函等),学生档案室将依据学校就业管理部门提供的就业派遣方案在毕业离校后两三周内(通常在七月中上旬)通过中国邮政EMS学生档案专用通道集中将毕业生档案寄往接收部门。个别毕业生档案需要通过机要局转档的,请学生本人向学生档案室提出申请并提供接收单位开具的调档函原件,由学生档案室送学校机要室办理。
为保证毕业生档案准确转递,要求档案转寄的地址详细具体,如xx省xx市xx县(区)xx街xx号,档案接收单位写全称及其办公电话并具体到接收部门如xx省xx市xx人事处/人力资源部 /档案室。
凡因档案接收单位的名称、地址不准确而造成档案被退回,或要求改派新工作单位,需要再次寄出档案的将收取档案邮寄费。
7问:毕业生档案能否自己携带?如何查询是否已经寄到接收单位
答:根据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所有档案一律通过专门邮递途径寄出,高校毕业生档案不得由本人自提、自带、自管。
毕业生报到后三个月内,务必到相关部门查询个人档案的接收情况。学生档案转递10天后,毕业生可登录我校档案馆网页“毕业生档案转递信息查询”(http://dag.gxnu.edu.cn/dagsearch)。同时毕业生本人也可向档案接收单位的人事部门确认档案接收情况。发现档案未收到的,请及时向邮政EMS申请档案签收情况查询,时限3个月。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学校学生档案室联系。
如遇学生档案材料错装或档案内容缺失等疑问,请咨询本学院辅导员。
8问:毕业生离校后档案转出手续办理方式
答:毕业生离校前因特殊情况档案需暂时留校或未能及时办理档案转递的,学生离校后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
(一)现场办理
1、非应届的毕业生
需提供调档函或《档案转出申请表》(在档案馆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函(代办),并填写EMS快递单。
2、当年应届的毕业生
学生本人或单位需调出档案,必需提供调档函或《档案转出申请表》(在档案馆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给学校档案馆。学生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函(代办),并填写EMS快递单。
(二)远程办理
毕业生档案在校,调档函或《档案转出申请表》(在档案馆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和毕业证复印件。
申请者需将有关材料通过EMS或顺丰邮寄到 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广西师范大学图书馆8楼北面档案馆学生档案室806,学生档案室收到材料后尽快办理转递(每周五上午办理一次)。
档案馆学生档案室与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联系方式
雁山校区办理转档业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40-11:40,下午14:30-16:30。
档案馆学生档案室办公地址:广西桂林市雁中路1号广西师范大学图书馆东北角9楼学生档案室学生档案室913办公室(本科生)、922办公室(研究生),咨询电话:胡老师(本科生联系 913办公室、电话:0773-8283207);张老师(研究生联系922办公室、电话:0773-3637335。
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雁山)办公地址:广西桂林市雁中路1号广西师范大学大学生创业园二楼,咨询电话:0773-387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