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人事档案保管
一、本科生新生人事档案由各学院(部)收集后在本单位审核和整理,并于新生报到结束后的两个月内向档案馆移交。研究生新生人事档案由档案馆组织安排各学院(部)到档案馆审核和整理完毕后向档案馆移交。
二、档案移交前,各学院(部)利用学生人事档案管理系统录入相关信息,按要求向档案馆移交新生人事档案。
三、在校期间形成的各类学生人事档案材料,由各学院(部)学生人事档案工作负责人收集、审核、整理、保管,于学生毕业离校前向档案馆移交归档。
四、档案馆应认真做好学生人事档案材料接收工作,接收的学生人事档案应及时进行核查、整理和统计,专柜规范存放。
五、档案馆要严格执行档案的安全和保密制度。
(一)非档案部门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一律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二)做好办公室和库房的安全检查工作。
(三)档案柜应编顺序号,各库房、各类档案均应标有档案存放示意图。
(四)对档案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做好八防(防火、防潮、防高温、防光、防尘、防虫、防鼠、防盗)工作。
(五)库房内严禁存放与保护档案无关的各类杂物品,要保持整洁。
(六)在档案柜内放置驱虫防霉药物,每学期检查一次虫、霉情况,发现虫、霉应及时处理。
(七)借阅档案应当面注销,及时入库。每年对库藏案卷进行总清点,及时催还借出的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