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档案工作现场检查的通知

2021-03-09档案馆

各学院(部),各单位:

按照《广西师范大学档案工作考核办法》的要求,经研究,抽取部分单位2020年度档案工作进行检查,并对年度部门工作任务再次督促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组检查

此次档案检查工作将由三个检查小组具体负责实施。

第一组:刘朝文 曾凡丽

检查单位:

党委办公室/督查督办办公室、纪委办 / 监察处/巡察办、科学技术处、基建处、资产管理处 、马克思主义学院 、数学与统计学院

第二组:胡峥艳 刘环琼

检查单位:

校长办公室、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美术学院、国际文化教育学院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第三组:邓漓虹 车向清

检查单位: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设计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体育与健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二、检查时间

3月9日—10日,每个单位检查时间约30分钟。

三、检查方式

1.听单位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介绍本单位档案工作情况(不超过5分钟);

2.看单位档案资料保管情况(含基础设施、安全保管等);

3.查收、发文记录,文件传阅、签发、用印登记、档案规章制度建设等。

四、检查内容

1.单位档案工作是否有分管领导、专兼职档案员,档案员是否稳定,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是否能与学校档案馆沟通,是否了解本单位归档情况;

2.档案人员或分管领导工作变动,是否办好档案工作交接手续,并及时书面通知档案馆;

3.分管领导和档案人员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贯彻、执行档案法和有关档案工作制度情况;

4.是否把立卷归档工作列入本单位议事日程、纳入本单位各项管理制度与有关人员职责范围;在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各项工作时,是否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归档工作;

5.本单位文件是否由文书立卷人员及时收集并集中管理;

6.分管领导是否关心、支持兼职档案员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7.单位档案资料的收集是否齐全,档案材料是否及时移交学校档案室统一保管;

8.是否有收文记录,接收文件是否附传阅单传阅,传阅及办理过程是否有签字;

9.档案是否有专柜保存,保存是否安全完好。

五、检查结果评比

1.检查组依照《广西师范大学档案工作考核评分表》,各单位提交的自查报告与日常归档、年鉴工作、学生档案工作等情况表现,就各单位档案工作重视程度、规范管理(组织管理、立卷归档、案卷质量、本单位文档资料管理和年鉴撰写、业务提升)等进行综合考核;

2.通报检查结果,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档案工作考核办法》文件精神,对先进集体及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不合格单位限期整改。

3.望各学院、各单位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