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按照《广西师范大学档案工作考核办法》的要求,经研究,抽取部分单位2020年度档案工作进行检查,并对年度部门工作任务再次督促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组检查
此次档案检查工作将由三个检查小组具体负责实施。
第一组:刘朝文 曾凡丽
检查单位:
党委办公室/督查督办办公室、纪委办 / 监察处/巡察办、科学技术处、基建处、资产管理处 、马克思主义学院 、数学与统计学院
第二组:胡峥艳 刘环琼
检查单位:
校长办公室、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美术学院、国际文化教育学院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第三组:邓漓虹 车向清
检查单位: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设计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体育与健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二、检查时间
3月9日—10日,每个单位检查时间约30分钟。
三、检查方式
1.听单位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介绍本单位档案工作情况(不超过5分钟);
2.看单位档案资料保管情况(含基础设施、安全保管等);
3.查收、发文记录,文件传阅、签发、用印登记、档案规章制度建设等。
四、检查内容
1.单位档案工作是否有分管领导、专兼职档案员,档案员是否稳定,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是否能与学校档案馆沟通,是否了解本单位归档情况;
2.档案人员或分管领导工作变动,是否办好档案工作交接手续,并及时书面通知档案馆;
3.分管领导和档案人员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贯彻、执行档案法和有关档案工作制度情况;
4.是否把立卷归档工作列入本单位议事日程、纳入本单位各项管理制度与有关人员职责范围;在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各项工作时,是否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归档工作;
5.本单位文件是否由文书立卷人员及时收集并集中管理;
6.分管领导是否关心、支持兼职档案员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7.单位档案资料的收集是否齐全,档案材料是否及时移交学校档案室统一保管;
8.是否有收文记录,接收文件是否附传阅单传阅,传阅及办理过程是否有签字;
9.档案是否有专柜保存,保存是否安全完好。
五、检查结果评比
1.检查组依照《广西师范大学档案工作考核评分表》,各单位提交的自查报告与日常归档、年鉴工作、学生档案工作等情况表现,就各单位档案工作重视程度、规范管理(组织管理、立卷归档、案卷质量、本单位文档资料管理和年鉴撰写、业务提升)等进行综合考核;
2.通报检查结果,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档案工作考核办法》文件精神,对先进集体及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不合格单位限期整改。
3.望各学院、各单位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