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档案转递办法

2018-04-28人员机构



一、单个毕业生档案转递办理

(一)现场办理

1、非2021届的毕业生

1)仍处于毕业2年内择业期的需提供《就业通知书》(白色联)和调档函或档案转出申请表(在档案馆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函(代办),并填写EMS快递单。

2)超过毕业2年内择业期的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和调档函或《档案转出申请表》(在档案馆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函(代办),并填写EMS快递单。

2、2021届的毕业生

1)档案档案暂缓派遣期间,学生本人或单位需调出档案,必需提供《就业通知书》(白色联)和调档函或《档案转出申请表》(在档案馆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给学校档案馆,《报到证》(其中白色联为《就业通知书》)可登录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网/就业圈(https://www.gxbys.com)或现场办理,具体可咨询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0771-3859813,地址:南宁市高新区总部路3号南宁国家高新区大学生创业基地4楼(南宁一东盟企业总部基地二期9栋)。学生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函(代办),并填写EMS快递单。

2)档案档案暂缓派遣期满,档案馆将按《档案暂缓派遣申请表》有关约定将毕业生档案转往生源地人才服务机构。

(二)远程办理

1、毕业生档案在校,仍处于毕业2年内择业期毕业生的申请办理转档需提供《就业通知书》(白色联)和调档函或《档案转出申请表》(在档案馆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

2、毕业生档案在校,已经超过毕业2年内择业期的毕业生申请办理转档需提供调档函或《档案转出申请表》(在档案馆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和毕业证复印件

以上1-2点对应申请者需将有关材料通过EMS或顺丰邮寄到 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广西师范大学图书馆东北面9楼档案馆学生档案室913(本科生)、922(研究生),学生档案室收到材料后尽快办理(一周办理一次)。

二、批量毕业生档案转递办理,根据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就业方案转递,具体转递查看每年毕业生档案转递通知。

三、退学学生档案

现场办理:出示学校或学院的退学文件/证明、档案接收单位开具的调档函(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函(代办),填写《档案转出申请表》(在档案馆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EMS快递单。

四、未毕业研究生(原则上不予转出)

现场办理:出示我校研究生院开具的调档函或《转档通知单》、档案接收单位开具的调档函(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函(代办),填写EMS快递单。

五、党员材料(原则上不单独转出)

现场办理:出示我校组织部开具的调档函或《转档通知单》、档案接收单位开具的调档函(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函(代办),填写EMS快递单。

六、档案转递方式与去向查询。中国邮政速递(EMS)学生档案专线寄送毕业生档案。学生档案一般通过EMS寄送,原则上不准交本人(含亲属)自带。个别毕业生档案转档需要通过机要局寄送的,由学生本人持身份证/学生证及调档函原件向学生档案室提出申请办理。

学生本人必须关注自己的档案去向(留校或寄出)。档案寄出后一个月内,请根据EMS快递单号查询档案是否成功寄送到目的地,档案内容是否齐全、是否有错放他人的档案材料等。

、其他提示:

如学生超过毕业年度 2 年的,遗失《就业报到证》的,不再重新办理补发,可申请办理《报到证核发情况证明》(详情请查看《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核发服务指南》《报到证》办理须知及流程 - 广西毕业生就业网  https://www.gxbys.com/explain/explain-show.php?id=8)

 

档案馆学生档案室   

联系人:胡老师(本科生联系 913办公室、电话:0773-8283207

               张老师(研究生联系922办公室、电话:0773-3637335)

电子信箱:dxsddag@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