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范围

一、征集范围

广西师范大学各个历史时期(广西省立师范专科学校、桂林师范学院、国立桂林师范学院、国立南宁师范学院、广西师范学院、广西师范大学)相关的具有历史和利用价值的校史资料。

二、征集内容 

1.学校各时期的校牌、匾额、平面图、实物及校门、建筑物、校园风光照片等。

2. 学校各时期的官方诏令、文告、律令、名录及各项规章制度等史料。

3. 学校各时期重大事件、活动中形成的资料、实物,收到的重要信函、礼品等;

4. 学校师生员工,特别是知名教授、校友撰写的反映在校学习、工作和生活情景的文章、回忆录、自传、逸事等,或口述校史资料;

5. 反映学校师生员工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具有历史价值、时代特征或纪念意义的出版物、印刷品、票证(如早期的学生证、工作证、借书证、毕业证、入学通知书等)、师生合影照、历届毕业生合影、同学录、纪念册、徽标、印章、照片及其他实物等;

6. 学校师生员工参加国内外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活动、重要比赛或评比活动)形成的文档(聘书、奖状、证书、通知等)、实物(奖品、纪念品)和照片、摄像等; 

7. 学校历任领导、知名教授(专家)任命、聘任、工作、获奖的重要文档、论著、手稿、证书,收到的具有历史意义的信函、礼物,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代表性的实物(如教具、教案等),及学习、工作中形成的具有历史意义的照片。

8. 上级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外宾来校视察、参观、访问或讲演的照片、记录、录音、录像、题词、赠送的纪念品等史料;

9. 与国内外大学、机构交流合作过程中获赠的对学校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资料和实物;

10.各类媒体报道学校重要事件、活动、人物的特色资料;

11. 其他对学校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资料和实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