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馆简介

广西师范大学档案馆成立于2002年3月,为学校直属独立建制的业务单位,既是学校档案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又是永久保存和提供利用本校档案的机构。目前档案馆设有综合档案室、人事档案室、学生档案室、校史年鉴室,兼管校史陈列室。档案馆现有职工10人,其中男性2人,女性8人;50岁以上4人,35~49岁6人;正高职称(研究馆员)1人,副高职称(副研究馆员)3人,中级职称4人;研究生学历10人(其中:硕士研究生6人,研究生班4人),本科学历2人;档案学专业本科1人,其他专业9人。馆内各室人员情况为:综合档案室6人,人事档案室1人,学生档案室2人,校史年鉴室1人。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校史陈列室展厅面积400平方米,有服务器3台,计算机31台、打印机13台、扫描仪6台、中央空调一套,还配置有复印机、信号采集刻录机、照相机、去湿机和音像摄录、播放机、视频监控等设备。办公及库房建设符合“三室分开”和“三铁八防”要求。

  

档案馆主要负责文书档案、科技档案、教学档案、人事档案、学生档案等全校各类档案的归档和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校史、年鉴的编撰出版和校史陈列室的管理服务等工作。至2021年,档案馆统一管理全校党群、行政、教学、科研、基建、设备、产品、外事、出版、财会等十大类档案55.3万多卷(件),声像档案3万多张(盒),实物档案2千多件,人事档案4600多卷,学生档案4万多袋,资料3210多册。所保存的档案真实地记载着学校自1932年成立以来各时期的面貌和发展轨迹,以及办学所取得的成就。

档案馆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扎实工作,开拓创新,档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得到不断加强和提高,档案室事业得到不断发展。2004年,档案馆被评为广西区直机关一级档案馆,人事档案室被中组部评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一级单位,2005年被评为桂林市巾帼文明示范岗, 2007年,被评为全国档案工作优秀集体。

广西师范大学历史悠久,馆藏丰富,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师生查阅、利用有关档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