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01人员机构 8月2日,广西师范大学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桂教函〔2001〕248号文件,决定成立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该院为校国有民办性质的二级学院,按民办机制运作,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要开办全日制本科高等教育。学院实行校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黄介山兼任董事长,王杰兼任院长,郭道明任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