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经校党委、校行政研究,决定撤销经济政法学院,分别组建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商学院,两院分别为独立建制的处级单位。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下设政治系、行政管理系、社会学系和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法商学院下设法律系、经济系和经济研究所。

2018-07-01人员机构
4月18日,经校党委、校行政研究,决定撤销经济政法学院,分别组建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商学院,两院分别为独立建制的处级单位。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下设政治系、行政管理系、社会学系和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法商学院下设法律系、经济系和经济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