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毕业生档案
单个毕业生档案转递办理,出示相关转档凭证三之选其一:档案接收单位开具的调档函/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毕业生档案转出申请表》/就业通知书(原件)及毕业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函(代办),填写EMS快递单。
批量毕业生档案转递办理,根据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就业方案转递。
2.退学学生档案
出示学校或学院的退学文件/证明、档案接收单位开具的调档函(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函(代办),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学生退学档案转递申请表》、EMS快递单。
3.未毕业研究生(原则上不予转出)
出示我校研究生院开具的调档函或《转档通知单》、档案接收单位开具的调档函(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函(代办),填写EMS快递单。
4.党员材料(原则上不单独转出)
出示我校组织部开具的调档函或《转档通知单》、档案接收单位开具的调档函(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函(代办),填写EMS快递单。
其他事项:
中国邮政速递(EMS)寄送毕业生档案。学生档案一般通过EMS寄送,原则上不准交本人(含亲属)自带。
档案寄出后一个月内,学生本人应根据EMS快递单号查询档案是否成功寄送到目的地。